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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13 16:52:44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兰考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兰考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兰考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 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九)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兰考县人民法院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人民法院内设职能机构常见的如下: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公务,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  ;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信息、文秘、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内外联络与协调工作;处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事项;协调处理来信来访有关事项;负责本院机关行政财务管理;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法院相关工作。(二)政治部 主管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负责法院机构编制工作;主管本院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党组的会务及交办事宜;组织离退休干部进行政治学习和开展活动;承办离退休干部的有关事宜及计划生育工作;承办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及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晋升的呈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争先创优、表彰奖励、教育培训、法官管理调研等工作。(三)立案庭 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登记;依法审理不服下级法院不予受理、管辖异议的上诉案件;依法审查申诉、申请再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卷。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限流程管理;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   (四)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刑事案件;办理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 (五)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民事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审批下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承担本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日常工作。(七)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各类再审案件;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负责承办国家赔偿的确认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八)执行局 依法执行本院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和调解书中有关财产内容的决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法提级执行及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对法院执行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和协调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协调处理法院之间以及与其他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案件。(九)研究室 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承担法院开展学术研讨和实证调研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法院的新闻报道、法制宣传工作以及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负责司法统计;负责组织、汇总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承担吉安市法官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刊的编辑发行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调研宣传和司法统计工作。(十)司法技术处 负责法院司法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负责法院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技术工作。(十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负责本院机关及全市人民法庭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法院的武器、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管理及分配工作;负责本院后勤服务和日常对外接待工作。(十二)司法警察支队 负责指导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务、教育、警衔呈报、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的警力调配;负责警卫法庭、看管押解刑事被告人和人犯等工作;组织和参与对死刑人犯的执行;参与有关审判和执行的工作事项;负责本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协助行政领导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办理机关党员违纪处理的有关工作;领导中院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十四)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党纪国法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十五)评查办 负责对本院审判、执行的各类案件和裁判文书进行质量评查。  

第二部分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年收入总计2086.95 万元,支出总计225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521.32元,支出增加830.17万元,收入增加33%,支出增加58%。主要原因:案件增多、司法辅助人员增加、执行力度加大、费用增大,装备购买力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本年收入合计208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6.95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本年支出合计2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 万元,占84%;项目支出363 万元, 占1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086.95万元,支出2258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1.32 万元,支出增加830.17万元。主要原因:案件增多、司法辅助人员增加、执行力度加大、费用增大,装备购买力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397万元,支出决算为 225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58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 2397万元,支出决算为2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例行节约,缩减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43.4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59.35万元,完成预算的 123%,,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费用增加。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 63.88万元,(下降)53 %,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合理安排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决算数比 2015 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1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购置 0 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35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决算数比 2015 年增减少63.88万元,下降 53 %,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合理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3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 20批次、70 人次。 决算数(增加)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增多。 决算数比 2016 年增加2.77万元,增加92%,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3.42万元,比 2015年增加234 %,主要原因:案件增多、司法辅助人员增加、执行力度加大、费用增大,装备购买力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兰考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 1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兰考县人民法院共组织对 2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63 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及装备的使用和完成情况。结合我单位专项资金运转情况得出以下:一、财政拨付及时。二、资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使用。三、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项目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兰考县人民法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兰考县人民法院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兰考县人民法院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兰考县人民法院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项):……。 ……。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收入支出表1-6.xls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7表.xls政府性基金兰考法院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08.xlsx

责任编辑:孙岩魁    

文章出处:兰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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