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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繁简分流转化,立案、审判、执行融合,全程用足用活财产保全 执行难的兰考破解之道

  发布时间:2019-10-14 11:09:57


    兰考法院打出改革“组合拳”,通过“案件繁简分流转化”“立案、审判、执行融合”“全程用足用活财产保全”,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近九成民商案件调解结案,已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率仅为7.83%,执行法官办案量减少近四成。在“案多人少”矛盾愈加突出的今天,这能做到吗?

  在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如果说去年还有人对这个问题有疑问的话,时至今日,现实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简案快办,“调解书刚签完,钱就拿到手里了”

  10分钟审理一个案件,当庭调结,现场支付。近日,兰考县人民法院的一次庭审引发群众的点赞。

  “原来最怕代理合同纠纷类的案件,这类案件即便赢了官司,也很难拿到钱。”黄建敏律师说,现在通过繁简分流,实现了简案快办,调解书刚签完,钱就拿到手里了。

  为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兰考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今年以来,兰考县人民法院近一成的案件被诉前化解,近七成的案件转至速裁庭,从案件接手到结案,全流程平均办案时间不到15天。

  “这就好比医院的简易门诊,处理简易案件就相当于让当事人挂简易门诊,以最快的方式抓药治病。不能患了一个感冒,就要住院做全身检查。”兰考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童说,采取案件繁简分流后,少部分速裁法官消化了大量的简易案件。

  案件的繁简,如何界定?兰考县人民法院打破传统思维定势,不再简单以涉案金额、案件事由、涉诉人数为依据,而是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和当事人争议大小作为界分标准。

  简案快办虽然高效,但如何避免因时间仓促造成质量下降的问题?为此,除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兰考县人民法院还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责任追究和法官考评等配套机制,全流程有规范,除了强调“快”,尤为注重“准”。

  这从“10分钟审理一个案件”中可见一斑。该案为兰考县某设备租赁公司起诉朱某,要求支付租赁费14212元。由于该案事实清楚,没有争议,因此按照“易”案件处理。“没想到法院现在办理案件这么快。”这起案件的原告收到微信转账后说。

  “简单案件快速办理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严防当事人在事中混淆是非。”兰考县人民法院速裁二庭法官张永红说,承办法官制作诉前笔录时,把简单案件的证据迅速固定下来,抓住第一次、第一手的最佳时机,减少案外“和稀泥”因素的干扰。

  为促进案件繁简分流有效开展,兰考县法院为3个速裁庭配置了36名人员,其中员额法官9人,7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在这里办结。

  剩余30%的繁案,筛选骨干法官,全力负责“疑难杂症”。在兰考,“精审判”员额法官平均办案由每人每年250多件降低到120多件,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立审执融合,“案件审理中,满脑子想的都是咋执行”

  “过去,法官一般只负责审理、裁判,至于案件如何执行、能不能执行到位,从未考虑过,毕竟那是执行上的事。”不过,张永红也坦言,要彻底解决执行难,还是必须在审判中融入执行思维,不能由执行局单打独斗,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应当融入一些执行的理念。

  自去年开始,兰考县人民法院探索“立案、审判、执行融合联动”,解决执行效率低、执行难问题。

  在该院,当事人立案后,案件就“跟着”速裁庭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全程承担调解、审判、协助执行任务,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疑问,当事人都找他咨询。

  立案、审判、执行融合后,如何对案件进行考核?兰考县人民法院对员额法官考核指标作出相应改变:当庭清结率、自动履行率被纳入考核指标。

  “审判法官更注重当庭清结、自动履行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张童介绍,2019年1月至6月,3个速裁庭的当庭清结和自动履行率达31%,已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率下降到7.83%,信访案件减少一半以上。

  “立案、审判、执行融合后,承办法官在裁判时就要考虑到后期执行的可履行性,前一个环节能解决的矛盾,绝不流向后一个环节,如此一来,法官在案件的初期审理或者调解上会花更多的心思。”兰考县人民法院法官周进良说。

  2018年,梁某承揽了兰考县某渣土清运公司的挖土工程,经双方清算,清运公司欠梁某21万多元费用。清运公司迟迟不予偿还,为此,梁某将该公司诉至兰考县人民法院。法官周进良接到该案后迅速作出研判,给被告送达手续时,对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耐心讲解。

  最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到3天,被告自动来法院履行给付手续。

  活用财产保全,“诉前依法做保全,被告主动把钱还”

  “立审执融合”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问题。比如,有些经济纠纷在立案之后,被告人马上将财产转移走了,怎么办?对此,兰考县人民法院探索时,实行“用活用足财产保全”。

  走进兰考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有人会觉得,这里的立案大厅和别的法院相比,有点“不务正业”。

  当事人到兰考县人民法院立案。递交诉状后,速裁庭的法官立即前来询问案情,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同意财产保全,并提醒当事人“只有诉前依法做保全,被告才能主动把钱还上。”

  想申请保全却苦于没有足够财产作担保,怎么办?为破解这一难题,兰考县人民法院通过积极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制度,大大降低了当事人进行诉讼保全的门槛和成本,切实保障了诉讼双方的合法权益。

  兰考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厅众多窗口中,特别设立了保险公司窗口。申请人只需缴纳标的金额1‰至3‰比例不等的保费购买保险担保函提供担保,无需再提供房产、车辆等实务财产担保,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可在最短时间内,用最便捷的程序办理财产保全担保。

  当事人立案前,就可以办理财产保全手续。紧接着,员额法官当即对申请保全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案件作出保全裁定并保全完财产后,法官很快就会通知被告前来调解。

  “财产被保全,自动履行率自然就会比较高。”张永红说。

  与此同时,兰考县人民法院灵活运用财产保全措施,破解未登记财产多、财产难寻等难题:针对当地特点,对大型农机具、运输车辆等生产生活资料采取“活封”,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同时给被告形成社会舆论的压力;依法扩大查控范围,防止当事人诉讼过程中提前转移财产,如转移至亲朋好友和无财产能力的家庭成员名下等。

  “2019年春节就开始找不到人,打电话也不接,整个人消失了!”50岁的郭某提起欠债人李某等三人,气就不打一处来。2.6万元的烟酒钱,郭某讨要6年未果。最终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郭某拿到欠款仅用了6天时间。

  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兰考县人民法院立案有给付内容的案件1310件,保全1150件,保全到位标的金额2.1亿元,未进入执行程序即主动履行的案件达到31.6%。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这样的结果,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在执行难的问题上,兰考法院摸索到破解之道。”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鹏祥说,兰考法院打出改革“组合拳”,通过“案件繁简分流转化”“立案、审判、执行融合”“全程用足用活财产保全”,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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