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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民法典》如何维护你的婚姻

  发布时间:2020-05-26 15:51:13


   今年两会期间,备受关注的《民法典》草案将在本次人代会审议,这也是今年全国两会重要内容,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

    《民法典》草案,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共1200多个条文,涉及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最密切相关,是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典》草案充分回应的人民群众的关切及反应强烈的现实问题。就备受关注的婚姻家庭编,与大家分享下看法:

    设立“冷静期”,让“草率”离婚不“草率”。《民法典》草案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今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升高,“闪婚”“闪离”“头脑发热”式离婚现象越来越多,进而引发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社会问题,这非常不利于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离婚冷静期从法律上给草率式离婚人士提供了缓冲空间,为缓和夫妻矛盾多了一个选择,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更好地反思自我、沟通交流,重新修复、构筑夫妻感情,即便婚姻无法挽留,但经过离婚冷静期的思考,双方对子女、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会有一个更好的处理,更利于社会的稳定。

    明确夫妻债务范围,对“被负债”说“不”。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存在疑问:婚内单方举债究竟算谁的?但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仅零星见于婚姻法解释,不利于给婚姻生活做指引;我们经常还听说,离婚后发现莫名其妙“被负债”“人财两空”。《民法典》草案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除外。草案的进步在于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重点从债务产生时间节点,转向债务产生的原因和用途上,强调共同确认的形式要件。对债权人而言,只需要求夫妻共签就能主张夫妻共还,更有利于实现债权;对配偶一方而言,则无须担心财产安全或“被负债”。草案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范围,避免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困难和混乱,有利于保护家庭成员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出保护家庭成员及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鲜明价值导向,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

    增加离婚损害赔偿“兜底”条款,加强无过错方保护力度。依据现行《婚姻法》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现实生活中,对上述四种情形的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即使保存的如视频、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如没有达到与他人同居、重婚程度的婚内出轨、婚外情,长时间、持续的同居关系、家暴等情形,无过错方也很难获得赔偿。草案增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的兜底条款,即婚内出轨、婚外情等造成婚姻严重损害的情形,无过错方均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兜底条款的设定,增加了婚姻中过错方的违法成本,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维护夫妻关系稳定,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赋予了法官审理个案的自由裁量权,是对婚姻中“弱势”“无过错方”的保护,是法治的进步、正义的体现。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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