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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胜义被评为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发布时间:2015-01-12 09:59:23



    人物简介:闫胜义,现任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庭长。他受焦裕禄精神熏陶,淡泊名利,一心为民,三次放弃调回机关工作和升职的机会,坚守基层法庭27年,审结各类案件2600余件,无一发改、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他先后20多次受到省市级表彰,被中组部、中宣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分别作出了向他学习的决定,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领导的亲切接见。

    办案故事:2013年,闫胜义办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因事故致右腿截肢,法庭依法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但原告拄着拐杖离开法庭时蹒跚的身影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由于是适用农村标准,原告得到的赔偿很少,对于一个失去劳力的农村家庭来说必定要面临很多困难。案件虽然结了,但他决定再尽力帮一帮这个可怜的农民兄弟。由于被告是实力雄厚的公司,于是闫胜义不厌其烦地多次协调,最终被告同意在判决之外再补偿原告1万元。原告为此感激地拉着他的手说:“谢谢您!以后您就是俺亲哥!”

    法官心声:作为一名法官,不仅仅是坐堂办案、定分止争,还可以将爱心融合到审判过程的每一个瞬间,真正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只有与老百姓实打实、心交心,才能真正成为群众心目中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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