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5日下午,兰考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具体安排布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通报了兰考法院被确定为全国五十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后,院党组为更好开展试点工作所作的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传达了最高院、省高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最高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会上还宣读了成立兰考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兰考县人民法院、兰考县司法局联合下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就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等具体工作作了详细安排。
最后,兰考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马中东强调,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顺应了人民群众对保证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期盼,对于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兰考法院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要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紧紧围绕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功能,针对人民陪审制度在司法理念、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革与完善,要敢想敢试,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妥善解决,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此次动员大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制定了规则,为兰考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一种全新的模式下规范有序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