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执行工作会议,市院领导亲自为荣获“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的兰考法院执行局局长朱予东同志颁奖。
朱予东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荣获省市县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并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任兰考法院执行局局长以后,他尝试运行执行裁决权、实施权、监督权三权分立机制,三项权力由三个职能部门分别行使,做到了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强化了内部监督,使兰考法院执行工作逐步迈上新台阶。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他创新执行理念,追求执行效果最大化,推出了维权与多方共赢相结合、法院执行与多元参与相结合、刚性措施与柔性方法相结合的“三结合”工作法,对涉及企业的执行案件,不搞竭泽而渔而是放水养鱼,指导被执行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扭亏增盈,偿还债务;对公民之间的权益之争,不是简单地执行了之,而是在执行环节继续搞好调解、和解工作,调动基层网络人员积极参与,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对长年遗留的涉执信访案件,他带领执行干警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变群众上访为自己下访,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经积极疏导、耐心协调,多年的上访老户一一息诉罢访。他所带领的执行局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连续两年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并夺得开封市执行工作优胜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