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在兰考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这是继兰考法院成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后第二起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案件。
这起案件采用“3+6”模式审理,即由三个审判员和六个陪审员组成,审判长由兰考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庄著立担任。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案情,庄副院长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并多次和承办法官沟通和探讨,正是他庭前准备充分,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有条不紊,充分展示了审判长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耗时近3个小时,由于案情重大,经合议庭合议后,审判长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兰考法院院领导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引领全院法官切实增强庭审驾驭能力,促进审判质量提升,也使领导审案成为兰考法院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