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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假证欲代人受过 不懂法被判包庇罪

  发布时间:2009-12-10 18:04:48


    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近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包庇案,判决被告人孔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16日中午14时许,被告人孔某乘坐孙某(无证)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沿22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孟寨村东,与由东向西牛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牛某重伤。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孔某为使孙某逃避法律追究,到交警部门作假证,说是自己驾驶摩托车出的事故,致使孙某无法到案,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某明知孙某价值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故意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帮助孙某逃避法律追究,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被告人孔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对其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马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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