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高院决定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以来,兰考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活动开展方案,周密部署,科学合理安排活动开展,通过观看警示 教育专题片,读廉政书刊、报纸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法官司法礼仪、审判作风、廉洁自律方面都有明显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一汇报。
一、党组高度重视、行动迅速。
为贯彻落实该项活动,2009年8月2 6日,根据《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院成立司法作风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孔令营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指导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监察室。陈建光兼任办公室主任,窦战勇、焦莉莉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并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二、召开动员会,贯彻落实警示教育活动的方案
2009年8月28日,我院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兰考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该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检查内容、方法、开会上,党组向全体干警进行了传达,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院机关各个部门及基层法庭。
三、组织干警观看警示片《法槌下的疯狂》
2009年10月16日,我院组织观看了原北京西城区法院的院长郭生贵的视频《法槌下的疯狂》,做为一名法院院长,思想堕落,利用手中的权利不是司法为民,而是处处谋私利,把手中的权利作为赚钱的工具,从一名法律的执行者沦落为罪犯,对其本人是罪有应得,而对于我们政法干警来说,是一个长鸣钟。
做为法院干警,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坚决按照“五个严禁”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的时候,必须要有高度的防腐拒变的能力,做到常在河边走,总能不湿鞋。要保持一颗的公心,在前行的途中不断加强自己的法律修养和道德文化素质,做到公正司法、清正廉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是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模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五个严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在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责的过程中,绝不能以权谋私,珍惜自身的人格价值,不为铜臭所染;珍惜自身自由,不为私欲所羁;珍惜家庭幸福,不为贪婪所破。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严格秉公执法,扎实为民办事,全心全意服务民生。要经常性地教育法官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树立人民法院的威信和人民法官的形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善于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真正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确保“五个严禁”不折不扣的落实和执行。作为一名法官,在平时要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官素质。 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为载体,着力围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来抓队伍建设,采取得力措施,使干警整体素质得到新提升、实现新突破。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广大干警要树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先进司法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与以往的活动相比,法院的重视程度、全员参与的程度、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大检查本身所表现的工作作风,都是前所未有的,因而取得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司法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通过深入细致的学习教育,法院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逐步得到确立并明益强化。在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期间,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和辖区特点,深入开展调套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具体意见和措施,把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兰考”的要求,具体细化落实到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为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法院还制定了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强化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转变审判工作作风等方面,落实了便民、利民、民的具体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是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法院广大干警受到了一次实实在在的“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教育,办案的质量意汉、效率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明漫增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总体情况良好。
三是干警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活动开展以来,在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广大干警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要求找问题,全面检查,深刻剖析,精神状态得到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呈队出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崭新面貌。广大干警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转变审判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改善执法形象;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努力向先进同志看齐,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我们将对警示教育活动所发现的一些优秀法官进行表彰。
四是法院的司法形象进一步提升。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各级法院通过全面检查和认真整改,进一步找准了法院在服务大局方向的工作定位,重点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正与效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查处了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展示了法院在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全面加强和改避自身建设上的决心和信心,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依赖感、信任感。活动开展以来,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反映法官裁判不公的少了,表扬法官秉公执法的多了;反法官审判作风方面的问题少,表扬法官亲民、爱民、护民的多了;反映法官不廉洁方面的问题少了,表扬法官清正廉明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