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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聘用制 司法辅助警察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18 16:50:0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兰考县人民法院决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10名(女性不超过10%)聘用制司法辅助警察。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3、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二十七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5、有岗位相关技能、专业特长(熟悉车辆驾驶与警察学院毕业)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定为2016年1月19日至1月26日。通过《兰考电视台》、《兰考法院网》、《兰考手机报》等媒体发布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警察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上午8:00至1月28日下午5:00止。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兰考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兰考法院办公大楼四楼413室),联系电话:26215273。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①《兰考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警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现场填写);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居住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退伍军人同时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有岗位相关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⑥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由兰考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项。

    1、笔试。

    笔试内容:一篇作文。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处公布。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内容:面试分小组座谈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男子400米、俯卧撑;女子400米、仰卧起坐,测试标准提前公布,分为达标或不达标两种。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男女成绩分别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体能达标者,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及时张榜公布,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兰考县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考察,参照对公务员录用考察的要求执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招录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四、工资待遇

    聘用司法辅助警察薪资标准为起步每人每月1300元,五险一金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负担的部分由兰考县人民法院给付劳务派遣单位后由劳务派遣单位缴纳,以后的相关工资可根据人员类别、年限、考核结果等适当浮动。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宋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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