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兰考法院法院运用“3+4”大陪审制合议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事实审”模式审理案件有创新

  发布时间:2016-05-03 09:39:56



庭前会议图


庭审现场图


合议图

    近日,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案件在兰考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审判席上除了3名法官外,还有4名人民陪审员。

    该案中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兰考法院提起公诉,因法定刑10年以上且事实争议大,故根据《兰考县人民法院关于 “事实审”模式审理案件的规定》适用“3+4”模式开庭审理此案。兰考法院从人民陪审员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了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并于开庭前召开庭前会议,全体合议庭成员共同查阅案卷,了解案件事实。在庭审后的合议过程中,4名人民陪审员分别针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关键问题发表意见,对审判员提出的法律适用及判决意见同样进行发言表决是此次庭审的创新,充分行使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作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兰考法院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1+4”、“3+4”大陪审制合议庭及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事实审模式审理机制,努力破解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难题。此次尝试的“3+4”大陪审模式更有利于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独特优势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在改革完善陪审制度、深化司法民主上迈出了更大一步。

责任编辑:宋开心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21184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