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7月18日上午,兰考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孟凡征及刑庭庭长魏思杰、审判员杨金亮、书记员杨峰卫一行四人到葡萄架乡,深入人民群众了解刘某某信访一案。
案件的起因是一起交通事故,原告刘某某的儿子刘某甲,因交通事故导致左臂残疾,交通事故鉴定书出具的责任判定为刘某甲付60%的责任,原告不认可责任判定,并表示对判决不服,葡萄架乡政府特地召开党员及群众代表大会,公开讨论此案件情况。
大会上,原告及其家属首先发言,针对案件的审判过程和判决依据进行发问,杨金亮法官和魏思杰庭长均耐心地对所提问题一一作答,并对事故认定的监控录像进行公开播放,听取群众和党员代表的意见。
在沟通过程中,原告提起事件经过一度情绪激动、言语激烈,但我院法官依然不急不躁、细心引导、耐心答疑,真正从群众的利益角度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经过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信访人及家属最终平熄了怒火, 一起信访纠纷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