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山红,她的生命平淡在山野中,从不会被人刻意关注,但她不会因为无人欣赏而不灿烂,也不会因为冷风夜雨而伤怀。
兰考法院也有一株美丽的 “映” 山红:陈映映,女,41岁,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少刑庭庭长。2016年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也是开封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她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女法官,却做着一件件不平凡的事;她看似一名弱女子,在工作上却有着用不完的劲。没有豪言壮语,没有矫揉造作,有的只是一身正气和为民情怀。2000年7月分配到兰考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曾任兰考县法院城关人民法庭书记员和内勤、立案庭庭长,现任兰考县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不论是在基层法庭还是在法院业务庭,她都以勤奋、认真的工作作风和谦逊、质朴的工作态度,心中时刻铭记着清正廉洁,严肃执法,热情服务,以其自身的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014年陈映映法官调至少刑庭工作,她深知青少年犯罪的危害,所以她非常重视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教育。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省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文明执法岗等。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公正执法,无私奉献,展现了一名当代女法官献身审判事业的高尚情怀。在荣誉面前,陈映映法官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宠辱不惊;面对纷繁琐碎的妇女儿童审判工作,始终保持一颗进取心,锐意前行。
工作之余,她又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在家事法庭审理中有了用武之地。
多年来,陈庭长一直都是舍小家为大家,不为私利,不为已欲,为“公家”牺牲自己,奉献自己,用正气善良换来当事人的理解和感激,用友好、宽容、理解的态度赢来领导的信任和同事们的尊敬,她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法官,却在自己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她诠释了一个法官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和时代使命,炼就成百姓心中的正义天平。
她是兰考法院一朵美丽的映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