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考法院执行局喜事连连。继12月7日尹某生送来 “执法如山 公正廉明”、“法警神勇 智擒老赖” 的两面锦旗后,12月19日,申请人王某红老人也特意送来了一面印有“维护公平 扬言退恶 仗义执言 敬业正直”的锦旗,感谢兰考法院执行法官高春建融情于法,执结陈年“骨头案”,为其讨回赔偿款。
1992年,王某红在给同村村民候某所帮忙拉土过程中不慎摔伤,后经兰考县人民法院(1992)兰法院民调字第75号民事调解书结案后,共同达成协议:候某所每年10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王某红生活费150元,7月1日前支付小麦300斤。调解结案后,候某所支付300斤小麦后,就以家庭子女多、生活贫困为由再三拖延不肯支付。王某红向兰考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申请人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候某所做思想工作,候某所拒不照面,其家人亦称不知候某所去向。经执行人员多次调查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故该案在申请人同意情况下终本执行。25年间,法院执行局人事变动巨大,该案也几经易手,于2016年初转到了高春建法官手里。
高春建法官在多次对被执行人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2016年2月,兰考法院对被执行人依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对候某所进行了司法拘留。此后,候某所依旧不肯履行法院判决。见被执行人油盐不进,软硬不吃,且被执行人候某所年纪较大,体质较差,不宜移交公安立案侦查。高法官数次登门对被执行人进入该村找村委会协调,同时对周围群众做了大量调查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候某所虽无经济来源,但几个子女家庭富庶,日常给老人的零用花销并不少。高春建专程找到候某所得几个子女,并对其子女做了深入细致的劝导说服工作,阐法释理,劝导被执行人亲属理解支持执行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2016年12月10日,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一次性付清协议,由候某所的两个儿子一次性赔付王某红2万余元。两家握手言和,至此,一桩拖了25年的“骨头案”被高春建圆满执结。
申请人王某红老人握着笔者的手,一再表达感激之情,“姑娘,你可不知道,为这桩案子,俺都跑烂了几双鞋啦!今儿高法官给俺讨回了执行款,俺几次说要请他吃饭,他都推脱。俺实在是不知道该咋感谢他,就只好送个锦旗表表心意啦!”而这时,腼腆的高春建法官又坐在了电脑前,翻起了下一个案件的卷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