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下午15时,为传递“五四”爱国精神,团县委在县礼堂召开“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建团95周年暨表彰大会”,兰考法院团支部获得“五好团支部”荣誉称号,七名优秀干警分别荣获“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
县委副书记刘永攀,县人大副主席李改民,县文明办主任张国民等领导出席本次会议。会上县人大副主席李改民同志宣读《关于表彰2016年度兰考县先进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对获奖集体及个人代表依次颁发获奖证书,根据会议内容县委副书记刘永攀做重要讲话。
根据刘副书记的讲话精神,我院团支部在新的一年中对自身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观,争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二、珍惜时间,努力学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修身砺性,磨练意志,不断提升个人修养和精神品格,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三、勇于创新,争做新时代的开拓者。
我院团支部及全体干警将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在审判工作上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撸起袖子加油干,谱写出属于兰考法院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