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高考让行 南阳卧龙法院温情执行暖民心)
大河网讯“我女儿明天就要高考了,这几天,我又凑了些钱,虽然不够,但还是希望法官能让我丈夫先回去,陪伴女儿高考。”6月6日下午,南阳卧龙区法院执行局迎来了一位被执行人的妻子贾某,因6月7日、8日其女儿要参加高考,她恳请法院对其丈夫李某提前解除拘留,让女儿安心考试。
李某、王某与南阳高新区永丰租赁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卧龙区法院经审理作出(2013)宛龙梅民初字第2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某支付南阳高新区永丰租赁站租赁费、租赁物运费、缺失租赁物折价共计166782元,王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王某一直未履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下落不明,李某在支付3万元后也不再偿还。因其情况符合拘留条件,执行法官对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6月6日是拘留的第11天。
鉴于该被执行人家中的特殊情况,卧龙区院执行局领导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妻子代偿4万元,南阳高新区永丰租赁站同意提前对李某解除拘留。在拘留所,李某也当场写下悔过书,并承诺在女儿高考后一个星期内积极配合法院将案件执结。
法律无情人有情,执行也有温情和体恤。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在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同时,也对情况特殊的被执行人给予体谅和理解,并通过温情执法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以达到案件顺利执结的目的。(生俊东 丁清凌 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