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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单位验收 兰考法院蓄力前行

发布时间:2017-09-08 08:28:12





    9月6 日下午,“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组检查验收我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兰考县文明办主任张国民等陪同。

    考核组实地参观了我院院景,在讲解员的讲说下,对依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建设的居中石、清风亭、明镜湖、连心桥、奉法廊等人文景观有了直观了解;观看我院法警实战训练,对我院法警的实战水平、警容警纪给予了极高评价。

    随后,在讲解员的带领下,考核组考察了审判服务大厅、警务装备库、书画长廊、清风茶社、图书馆、法警训练室、院史馆、荣誉室等建设情况,观看了我院独立制作的院歌MV《一年又一年》。

   在验收汇报座谈会上,考核组观看了我院收集素材独立制作的文明创建汇报片,听取了张童院长关于兰考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张童院长介绍了兰考法院在规划部署、文明司法、公益活动、队伍建设、环境美化等方面进行的不断创新和取得的工作实效。

    在听取汇报后,考核组就兰考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提出了八个字的要求和期望:巩固、深化、拓展、创新。强调创建文明工作永远在路上,要从现有的基础上,从小事抓起,巩固、完善、发扬现有的创建成绩;要以测评体系内容为基础延伸,进一步拓展创建内涵,加强创建氛围的营造,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将公益活动、道德讲堂、文明餐桌、文明司法、文明劝导等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充分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入脑入心,知行合一;要坚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保持热情,不断攀登,切实将文明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再上台阶。

    张童院长表示,兰考法院一定会按照考核组要求发扬优点,查摆不足,不断完善创新文明创建工作。兰考法院必将在焦裕禄精神的指引下,把文明创建工作贯彻于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征程中,让文明创建工作在兰考法院落地生根,薪火相传。

责任编辑: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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