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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法院通报财产保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9-12 08:03:43


    9月12日上午,兰考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媒体记者等参加。会议由执行局负责人魏思杰通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执行工作亮点及典型案例。

    魏思杰在通报中称,1-8月份,该院执行局共收执行案件2544件,结案1972件;执行到位并发放标的款195087006元;拘留415人,罚款216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161案,提起公诉9案9人,自诉222案222人,共已结225案,其中实际判决10案10人;网拍成交80件拍品,成交额43539823元;发表国家、省市级宣传报道225篇。整体执行工作走在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魏思杰表示,兰考县法院取得累累硕果,主要是因为贯彻了“立审执”机制。2017年3月,该院全面贯彻实施“立审执”联动机制,强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实现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促进执行权公正、规范、高效运行。当事人到立案庭立案时,工作人员在发现案件涉及财产给付义务时,对权责明确的案件,会向当事人释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及时性和必要性,建议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

    今年,该院财产保全立案577件,已保全金额175528711元,查封车辆92辆,查封房产42套,查封土地14宗,查封产房25间,查封各类生产装备172台,有38案因采取财产保全致使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通过实行“立审执”联动机制,强化保全措施,使部分案件得以被诉前或者诉中调解,未进入执行程序,使进入执行程序的大部分案件便于执行完毕;采取财产保全对被告具有威慑作用,提高被告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成本,也大大节约了法院司法资源。

    发布会最后,魏思杰公布两例因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兰考县信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保全郭某一案,申请人信诚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诉前保全,兰考县法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郭某银行账户35万元。经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郭某自动履行所负债务。本案未经诉讼及执行程序已案结事了。

案例二 兰考县某批发行申请保全于某一案中,涉案标的40000元。后兰考县法院依法冻结于某账户上40000元后,于某主动偿还了该批发行40000元货款。案件得以诉前调解。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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