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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开车去取钱 义务当场履行完

  发布时间:2017-08-08 09:28:25


    孔某于2006年向兰考县信用联社金融借款10000元,至2014年仅偿还2000元本金。2017年5月,孔某因金融借贷纠纷被起诉,在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时,孔某并不在家,其家人代为签收。孔某看到法律文书后电话威胁、恐吓该院干警,声称要报复办案人员,“给干警点颜色看看”。案件经审理,兰考县法院依法判决孔某还本付息共计1万余元。

    8月2日早上7点,执行干警到达孔家,敲了半天门后,被执行人孔某应门而出,并嚣张表示,“从没有人敢这么敲我家的门”。签收法律文书后,执行干警拘传孔某到院报告财产,孔某一听要去法院,顿时如霜打的茄子,蔫了,开上小轿车,拿起银行卡就去镇上取钱。镇农商银行自助取款机旁,被执行人孔某当场缴清执行案款。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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