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3月11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8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应邀参加了庭审。
2009年10月12日,被告人程文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沿兰曹公路自西向东行驶至葡萄架乡后杨庄村路段时,将在路面玩耍的儿童石某撞倒致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程文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庭审前,被告人已积极给予被害人民事赔偿6.4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庭审后,人民陪审团成员认真讨论,发表了综合意见,一致认为本案属于过失犯罪,且被告人已给予被害人民事赔偿,建议法庭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在一年以下量刑。
合议庭结合案情,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团的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人程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人民陪审团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此次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