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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执结三例院长包案案件

  发布时间:2017-06-30 11:09:40


    近日,兰考法院通过与相关县直机关沟通协调、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措施,顺利执结三例院长包案案件。 

    赵某、贾某、任某三人自1996年起,分别进入兰考县畜牧局工作,双方虽未签订劳务合同,但形成实际用工关系。2015年,三人无故被县畜牧局开除。赵某等人将县畜牧局诉至法院。兰考法院依法判决兰考县畜牧局给付三人经济补偿金20余万元,并为三人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按逐年社会平均工资最低标准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判决生效后,县畜牧局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兰考法院依法扣划了县畜牧局账户上的20余万元作为赵某等三人的经济补偿金,但县畜牧局负责人声称与赵某等人类似的情况太多,畜牧局不能开这个头,拒绝为三人办理社会保险。执行干警多次与县畜牧局领导进行沟通协调,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5月,张童院长亲自对该三个案件进行包案,与县畜牧局、县企业养老保险局、县农业银行等进行对接,终于达成执行方案——由兰考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利用法律的强执性要求县企业养老保险局为赵某等三人开通社会保险账户,再由县法院扣划县畜牧局位于中国农业银行兰考县支行上的畜牧保险基金19万余元,为赵某等人补缴社会保险。目前,该三案已被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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