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兰生,兰考县法院的一名执行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因工作能力突出,屡次获得嘉奖。就是这样一位默默耕耘的法院人,用无悔的青春书写了一首首白杨礼赞。
他常说,执行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最后一道屏障,执行措施是否及时得力等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所以,在平时工作中,他积极寻找实际问题的切入点,力克“执行难”局面,减少执行积案、信访案。“打铁先须自身硬”,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努力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办理赵某申请执行郑州某公司身体权纠纷一案中,执行员孙兰生多次赴郑州执行该案,并对其法定代表人实施了拘留措施,申请人最终拿到全部执行案款。赵某感佩于孙兰生的辛勤付出,拄着双拐来法院感谢孙兰生。孙兰生则说,“恪尽职守,一心为民,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是我的责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