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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不缴行政罚款成老赖

  发布时间:2017-11-14 17:13:43


    2016年3月,兰考县国资资源局收到爪营乡村民的举报信,信中称村民赵某在村中违规占用集体耕地开设驾校,请求该局立案调查。县国土资源局成立调查组,对该举报信内容进行调查。经调查后认定,村民赵某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集体土地,共占用1910.6平方木。县国土资源局向赵某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停止书》,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罚款43764元的决定。 

    赵某对处罚决定书置之不理,依旧我行我素。驾校依旧在运营中。在县国土资源局多次警告无效后,2017年,该局移交兰考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赵某于签收法律文书后,三天内向兰考县法院报告财产,履行法定义务。然而,赵某既不报告财产,也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发现赵某名下有一辆小型轿车,执行干警立即查封该小型轿车,并向赵某送达查封回执文书。在入户查找赵某及其财产时,执行干警找到该小型轿车,当即将轿车扣押,开回法院。扣押车辆后,赵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缴纳执行款。近日,赵某将执行款转至执行款专用账户上,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依法用地,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未经土地部门批准,私自以以租代征,未征先用,不征使用等形式占用耕地的行为不仅会面临行政罚款,甚至还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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