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谷某向兰考县某银行借款30000元,借款期限一年。此后,谷某未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该银行到兰考县人民法院起诉谷某,兰考县法院判决被告谷某还本付息。
因谷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谷某被立案执行。在向被执行人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谷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10月13日,兰考县法院集中清理金融借贷案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顺利找到了谷某。此时,谷某在租用的院子里做小本生意。
将谷某拘传到院后,通过询问笔录,执行干警了解到,谷某近几年一直居处不定,四处租房做些小生意,但是现在生意难做,并不赚钱。见谷某说话前后矛盾,遮遮掩掩,执行干警据此判断谷某有能力还款,但拒不履行判决,遂决定拘留谷某。听说要被拘留,谷某当即表示马上通知家人还款。随即给家人打电话,让家人送钱过来。半个小时后,谷某家人送来了全部标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