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谢某被兰考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谢某的家人急忙凑齐了80000元执行款,代谢某履行了法定义务。
时间回放到2014年4月,杨某向兰考县某银行借款20000元,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谢某自愿为杨某担保。然而,借款到期后,杨某并未还款。2016年6月,杨某因故去世。该银行将谢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担保人谢某偿还贷款及利息,兰考县法院依法判决谢某偿还24000元本息。
此外,2016年4月、2016年10月,谢某分两次向黄某借款56000元,后经黄某多次催要借款无果。黄某到兰考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谢某还本付息。兰考县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黄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谢某偿还黄某56000元本金及利息。
两份判决书生效后,谢某均未履行判决,该二案分别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谢某为某国企职工,执行干警为不影响谢某仕途,在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多次电话传其到院履行义务,但谢某虽口头答应,却并不实际履行法院判决。鉴于此,执行干警调整执行方案,决定依法对谢某采取强制措施。
10月7日,执行干警到达谢某家,对谢某进行司法拘留。体检路上,谢某家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筹钱代谢某还款。目前,谢某亲戚已送来两个执行案件共计80000元执行款。该二案顺利执结。谢某被依法提前解除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