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法院陈映映法官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作者:单彦芳 发布时间:2018-03-09 15:40:21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兰苑内枝条抽穗,春意浮动,我院优秀青年法官陈映映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陈映映,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自2000年参加工作以来,不论是在基层法庭还是在法院业务庭,陈映映法官都以严谨廉洁的工作作风和创新认真的工作态度立足本职,服务人民。她心中有信仰,胸中有敬畏,把“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化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春风化雨般温暖着每一位当事人。
担任少年审判庭庭长期间,陈映映在办理案件之余,更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工作。她始终相信,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都是一个折翼的天使。她带领全庭法官在处理涉少刑事犯罪方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加大对少年犯罪的社会调查力度、对其进行心理访谈,法庭教育,庭后回访,参与社区矫正,做好判后教育工作。未成年人赵某在某KTV打工期间,捡到顾客手机并据为己有。监控显示,顾客遗落手机被赵某捡拾,赵某拒不承认,顾客报警。赵某被公诉至法院后,陈映映通过调查,查实赵某无犯罪前科,犯案后,其认罪、悔罪态度好,为不影响其前途,使其尽快融入社会,陈映映对其作出单处罚金的判决。案件回访中,得知赵某努力工作,以减轻家庭负担,陈映映知道,这个折翼的天使已经振翅翱翔。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陈映映注重刑事附带民事的调解,如审理李某故意伤害案期间,李某因琐事将同学打成重伤,但其并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陈映映带李某及其监护人去医院探望被害人,虽未苦口婆心,但李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她花费大量精力给双方做工作,促使该案在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家人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获得对方谅解,最终,李某被判处缓刑,回归校园生活。工作中,陈映映不仅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融情于法、情法并重,使未成年人犯罪人认识到刑事法律对未成年人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保护的立法本意。
18年来,陈映映法官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岗位默默耕耘,在司法天平上舞动生命的光彩,用工匠精神诠释和彰显着一名杰出女性的风采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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