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早上6点30分,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在公务灶用过早餐,出发前往兰考县堌阳镇某村,执行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
赵某宅基地上的房屋年久失修,赵某拆除房屋,准备在原址上垒墙,邻居双某和三个儿子认为赵某占用了自家部分宅基地,阻止原告施工。2012年,赵某到堌阳镇人民政府请求依法裁决该宗土地。该镇土地所对争议土地进行绘制勘验,作出处理决定,认定双方争议土地由赵某使用,即建筑物从原址上翻建。双某不服,向兰考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堌阳乡政府原决定。
但是双某依然不同意赵某在原址上垒墙,多次制止赵某垒墙并引起双方肢体冲突。赵某到兰考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排除妨碍。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这一诉讼请求。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至此,该案并未结束。双某及三个儿子依然不肯履行判决,赵某申请强制执行。兰考县法院执行干警按照现场勘测笔录进行执行,找到勘测人闫某、王某,前往现场确认原址。然而四名被执行人对闫某、王某进行言语威胁,二人不愿出面,以致案件无法执行。2018年5月,执行干警再次找到闫某、王某,询问勘测现场,二人不愿出面,但是明确表示本人愿对勘测结果负责。
5月11日,兰考县法院35名执行干警在执行局负责人魏思杰的带领下,前往堌阳镇,执行该案。执行干警测量土地边界时,被执行人赵某民言语侮辱干警,阻止干警测量,甚至扬言即便是垒起院墙,自己也会给扒掉!因抗拒执行,赵某民被依法司法拘留15日。为避免现场混乱,35名干警围成人墙,让申请人请来的施工队现场施工,在测量好的边界上垒墙,至墙砌好,该起排除妨碍案圆满执结。目前,赵某民仍在司法拘留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