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为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职能作用,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的通知》,结合《兰考县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规则》及本院执行需要,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执行指挥中心值班时间为7*24小时,节假日不休息
二、值班人员
值班负责人:执行局长及各执行组长
执行人员:执行局全体干警
技术保障:通讯科值班人员
三、值班方式
1.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日值班由执行局长级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执行指挥中心日常事务性工作,接受、记录、处理、上报执行突发事件或紧急事务,开展执行会商、协调等工作。
2.执行指挥中心非工作日值班实行一组在岗一组备勤的方式,由一名执行组长、一名执行干警和一名技术保障人员组成值班小组,各小组根据每周一发的《执行指挥中心值班表》进行轮值。
3.技术保障人员负责为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提供技术支持,保障远程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电话系统、录像系统等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
4.执行备勤采取离院分散待勤的方式。备勤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备勤人员接到协助单位的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联系案件承办人,及时出勤并接收查控的被执行人或布控车辆。
四、值班纪律
1.执行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应保证人员在岗、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确保可随时实现与市中院、省高级法院、最高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联通,随时召开执行会商,随时汇报决策重大案件。
2.执行备勤电话持有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手机随身携带,要做好上传下达,指挥调度等相应工作。接到相关单位查获被执行人的信息后,及时联系承办人前往接收查控的被执行人或布控车辆。出勤后及时填写出勤登记表,并由局长签字确认。
五、有关要求
1.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及时更新执行指挥中心值班表。
2.确保设备正常人员在岗,使执行指挥系统真正发挥上传下达、实时监控、统一调度、快速反应的作用。
本值班制度的要求将随着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推进和本院执行工作的运行、人员变动作出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