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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9-02-22 11:38:59




   


       2月21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兰考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童代表兰考县法院,领取了“集体一等功”奖牌。



2018年,兰考县法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层层落实,用高扬的士气,不懈的努力,精湛的司法水平,尽责的服务意识,服务全县政治经济法治工作大局,人民司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全院各项工作位于全省基层法院先进行列。


以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实行院庭长参与案件评议制度,严控流程节点,统一裁判标准。定期召开周审判管理例会、月员额法官会议,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研判,对办案质效进行月评比,严格奖惩,创先争优氛围浓厚。2016至2018年结案33645件,其中,2018年结案12751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52.89件,院长带头结案27件。连续三年,审判质效位居开封法院第一名。


以财产保全破解执行难题。前置执行触角,把财产保全贯彻工作始终,构建“立审执”联动工作机制,院长每周带队下乡集中执行;整合员额法官和执行干警成立执保组,全程参与案件财产查控;利用法庭人员熟悉基层的优势,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就地、及时解决执行案件。2018年共有财产保全案件2286件,保全率158.2%,保全到位标的45467.31万元,31.7%的案件未进入审判或执行程序;共执结案件2093件,实际执结率75.29%。最高法院副院长姜伟、河南高院院长胡道才调研时给予肯定。




以队伍建设提升人民满意度。传承弘扬焦裕禄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以党建促进队伍建设,树立队伍清正廉洁形象。2018年,全市基层法院人民满意度评比中,位居第一。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闫胜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马俊超、全国三八红旗手陈映映等先进个人,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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