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兰考法院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兰考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兰考法院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兰考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兰考法院概况
一、兰考法院主要职责
兰考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兰考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涉诉信访。
(三)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五)管理、使用本院的司法警察力量,保证机关和押解人犯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秩序。
(六)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管理监督、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七)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上级法院及县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八)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九)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及物资装备。
(十)负责本院司法技术鉴定、通讯、网络信息等技术管理工作。
(十一)全面领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十二)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使用、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
(十三)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十四)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十五)完成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兰考县人民法院设置内设机构10个: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对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审查、登记立案; 依法进行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信访、诉讼服务等工作;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速裁案件;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的诉前保全(裁定)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应承担的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依法审查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负责本院的司法鉴定工作。
2.刑事审判庭
刑事审判庭负责依法审判由本院受理的刑事一审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发回重审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审判本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结合审判工作提出有关的司法建议。
3.民事审判一庭
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院认为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应当由本院管辖的普通民事一审案件;指导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
4.民事审判二庭
民事审判二庭负责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合同纠纷案件以及企业破产、期货、股票、证券、票据等一审商事纠纷案件。
5.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负责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一审案件、行政发回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司法救助案件; 依法审查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机关申请执行非诉审查案件;依据法律规定审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
6.执行局
执行局负责依法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民事生效法律文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依法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各类生效法律文书;负责办理本院执行局依法办理的执行案件中执行异议、复议等执行裁决案件;负责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及执行信访接待;负责执行案件的立案程序规范管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案件信息录入、档案扫描、账号查询、调研反馈等工作;负责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
7.政治部(机关党委)
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本院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院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员额法官工作;负责《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衔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考核及绩效奖金发放工作;负责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使用、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院政务网、局域网、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多媒体日常管理、信息更新维护工作;负责新闻舆情监控及防范化解工作;负责本院的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本院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工会工作。
8.综合办公室(督察室)
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院党组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代表、委员联络,督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及其来信;负责起草全院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人大工作报告、院长讲话等综合性文稿;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机要保密、文件收发、档案、印章、信息、文印、图书、考勤等工作;负责外事联络工作;负责财务、预算、诉讼费、物资装备、车辆、卫生、绿化、公务接待,以及采购、食堂等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两庭”基础建设、维修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的内部督察工作。
9.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会务、管理工作;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态势分析工作;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工作;负责审判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案例编报工作;负责优秀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件的推选工作;协调本院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答复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等职责。
10.司法警察大队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审判秩序;负责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死刑;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兰考县人民法院现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2名。原有内设机构15个,现设置内设机构10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7个,非审判业务机构3个。事业单位兰考县人民法院审判服务中心(不作为内设机构计算)。
二、兰考法院单位构成
兰考法院部门预算是院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兰考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兰考法院2019年收入总计5394万元,支出总计539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10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案件数量增多,打击老赖力度大执行率高。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兰考法院2019年收入合计5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94万元; 政府性基金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5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兰考法院2019年支出合计5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0万元,占85%;项目支出334万元,占7%,财政专户支出500万元,占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兰考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8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10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案件数量增多,打击老赖力度大执行率高;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考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94万元,占91%;……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兰考法院《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从2018年起从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考法院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考法院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考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59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执法执勤车辆基本配备齐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严格财务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以下各项内容如金额为0,仍需进行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考法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22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兰考法院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84万元。2019年,兰考法院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对财政拨款及政法转移支付基金2个项目进行考核,涉及资金322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兰考法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兰考法院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2项,主要是:办案经费项目184万元、装备项目150万元;兰考法院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兰考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兰考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