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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执行款交到申请人手中

  发布时间:2019-08-06 16:11:33


    法院内,被执行人程某既不履行法定义务,也不肯坐下来好好与申请人交谈。面对生效判决文书,程某无动于衷,不想着如何还钱,只顾着推脱责任,逃避执行。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决定以拒不履行判决,司法拘留程某。担心被拘留,程某当即表示要还款,并让家人将执行款送至法院,当庭交给了申请人。

    被执行人程某向申请人借款20000元,借款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催要借款,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故申请人诉至兰考县人民法院。经过法院开庭审理,法律文书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被执行人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又未履行还款义务。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及时运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程某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干警在申请人张某的带领下,去到被执行人程某家中,正好程某在家,执行干警将程某拘传到法院随。岂料程某来到院里之后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净说些与案件不相关的话语,东拉西扯,逃避执行。兰考县法院决定对程某采取拘留手续,怕被拘留的程某把全部案件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张某手中,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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