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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将案款转入一案一账户

  发布时间:2019-08-06 16:19:53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告陶某某与被告冯某某于2015年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双方于2016年6月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举行订婚仪式。订婚时原告给被告订婚礼金30万元和价值41000元的黄金首饰。订婚后,被告冯某某和其母亲被告孔某某又以结婚需购房为由,要求原告将28万元购房款打入被告孔某某的银行账户,后原告陶某某为被告冯某某偿还贷款、缴纳其他费用等花去十余万元。原告多次要求结婚,被冯某某拒绝,且冯某某拒不返还彩礼。原告陶某某因婚约财产纠纷向本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订婚礼、购房款、黄金首饰及其他礼金共计757066元。

    本院于2019年5月28日立案受理后,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大,且原告系安徽人,为减轻原告的诉累,尽快让本案得到妥善处理,考城法庭及时通知二被告到庭,并向被告调查案件有关情况,了解案情,通过调查了解,并多次向原被告双方做工作,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天理、国法、人情入手,向被告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经法庭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被告冯某某、孔某某于2019年5月30日当庭返还原告陶某某婚约礼金款30万元,并当庭返还原告陶某某黄金手镯、黄金戒指各一个。另约定被告冯某某和被告孔某某于2019年6月5日前再返还原告陶某某婚约礼金32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二被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原告陶某某申请了强制执行。6月11日早,兰考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冯某某家,将冯某某拘传到法院。被执行人孔某某得知女儿被拘传,迅速筹集执行款,将案款转账至一案一账户中。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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