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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劝说丈夫履行法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9-08-06 16:23:32


    原本,被执行人金某油盐不进,在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多次进行规劝后,其依旧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转而从金某的家人着手,对其家人释法说理,请金某的妻子敦促丈夫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最终,在妻子的劝说下,金某交清全部执行款。

    2017年6月,金某声称家中困难,向朋友郭某借款16000元,再三保证于一年内还清借款。2018年6月,金某无故拒不还款,与郭某的朋友之谊也岌岌可危。2018年8月,郭某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金某偿还借款,并主张利息。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金某于调解书送达后在两日内归还原告郭某借款6000元,剩余借款10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还清。

    调解生效后,郭某再三催要,金某仍旧不肯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2月,郭某申请了强制执行。在向金某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后,执行干警启动了网络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金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此时,金某东躲西藏,拒不露面,也不接听法院电话。端午集中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在金某家中见到在家过节的金某,并依法对金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金某仍不肯还款。见金某软硬不吃,执行干警决定从金某的家人着手,释明拒不履行裁判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阐理释法下,金某的妻子表示愿意出面去说服丈夫,让其交纳执行款。金某在妻子的劝说下,主动表示愿意在履行第一期还款义务的同时,将第二期的10000元欠款也一并交清。待金某将16000欠款还清后,兰考县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金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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