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申请人孙某举报被执行人秦某在兰考县某工地施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堌阳法庭出动几名执行干警,前往该工地。秦某一看见执行干警,二话不说交清了执行款,至此,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顺利执结。
2018年,秦某承包了堌阳镇某幼儿园的工程,孙某系该工地的钢筋工,跟着秦某干活。工程结束后,秦某一直未给其结算工钱,后经孙某多次催要,秦某给孙某出具了一张4600元的欠条。多次索要工资无果,孙某来到兰考县法院堌阳法庭,起诉秦某。堌阳法庭经审理,判决秦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孙某劳动报酬4600元。
判决生效后,秦某仍然不履行义务。孙某无奈向堌阳法庭申请了强制执行。6月29日,申请人得到线索,称秦某正在某工地上给人建房,孙某当即向承办法官报告了这一情况。执行干警迅速出动,赶到举报地点,找到了秦某。不等执行干警讲明来意,秦某当场表示要履行判决。当着执行干警的面,秦某将执行款微信转账给了申请人孙某。案件执结。
一直以来,堌阳法庭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兼顾执行宣传,着力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关注度与支持度,让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执行,见证执行,让人民群众加入到维权队伍,也让更多的被执行人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主动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