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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说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9-08-15 09:46:11


    借钱不还,输了道义,失了诚信。近日,在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的劝说下,被执行人邵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邵某向申请人严某借款26622元,借款到期后,申请人严某多次催要借款,被执行人邵某均以种种理由推托拒不还款。无奈之下,申请人严某到兰考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债权。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被告邵某偿还原告严某借款26622元。法律文书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申请人严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被执行人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又未履行还款义务。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及时运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没有发现被执行人邵某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金额。

    兰考县法院集中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在申请人严某的带领下,找到被执行人邵某。邵某承诺在一个月限期内给付申请人严某欠款,严某表示同意。但是接下来邵某一直托词不积极还款,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邵某多次联系,向其阐理释法,做思想工作,释明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邵某一次性还清全部债务。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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