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几千块钱,被司法拘留,这可真是裹不住啊!”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电话中苦口婆心劝导被执行人张某履行法定还款义务。说起这起执行案件,并不复杂。事实清楚,债务关系明确,但张某就是不肯还钱,这可急坏了申请人和执行干警。
2018年,张某向朋友赵某借款10000元,双方约定年底前还钱。借款到期后,赵某多次催要,张某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赵某一气之下诉至兰考县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赵某借款10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由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赵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被执行人张某后,被执行人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又未履行还款义务。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及时运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余额。
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张某又年富力强,应当有还款能力。执行干警决定劝导张某主动履行判决,以免其因一处失信,从而处处受限。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张某联系,但是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说没有钱还申请人。中间通过执行干警的劝说,被执行人张某给付了申请人赵某4000元执行款,没有给付完毕。申请人赵某与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联系,告知干警张某已还4000元,余下执行款未交付。执行干警当即再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用朴实的家乡话劝说张某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张某同意将下剩的6000元执行款交付给申请人赵某,把案件执行款转账到申请人赵某的手机上,该案顺利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