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意往来,欠下部分货款,屡次被催屡次拖延。销售方无奈决定诉至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后将对方账户冻结,几天后对方便主动提出还款,当天便将尾款打至销售方账户,诉前保全阶段双方即案结事了。
四川某商贸公司因煤炭需求与兰考某煤炭销售公司签署煤炭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了供煤数量、单价、提货地等事项。兰考某煤炭销售公司如约向四川某商贸公司出售共计3770吨煤,总价款为124万余元,但四川某商贸公司仅支付了19.3万元购煤款后便不再支付,兰考某煤炭销售公司多次向其催要,但其一直拖延,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便于后期执行,该公司决定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兰考某煤炭销售公司的执行保全申请后,因涉案金额较大,第一时间启动了对四川某商贸公司的财产查控程序。通过查控,发现该公司名下有一账户近期一直有资金往来,便当即采取了冻结措施。账户遭冻后,因影响到公司的正常交易,四川某商贸公司很快察觉,主动与兰考某煤炭销售公司取得联系,证实了自己账户遭冻结是因该笔煤炭交易的猜测。当即便提出将款项打至兰考某煤炭销售公司账户,对自己延迟履债的行为表达了歉意,希望兰考某煤炭销售公司尽快提起解封。就此,在收到四川某商贸公司的款项后,兰考某煤炭销售公司向法院提出对该公司的账户解封,又一起案件在诉前保全阶段便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