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法官倾情促和谐 八年恩怨一朝解

  发布时间:2010-06-02 10:29:11


    一起长达8年的纠纷,又经历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早已剑拔弩张。兰考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注重协调,倾情化解,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陈某、张某握手言和。5月31日,行政诉讼原告张某和民事诉讼原告陈某同时提出撤诉,两起诉讼得到圆满化解。

    2001年3月,陈某从兰考县某单位购得土地使用权一宗,并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在该宗宅基地北端,张某以前曾临时占用该单位的土地建房做生意,后废弃不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陈某多次找张某要求其拆除房屋及砖墙,张某却说土地房屋是他的,拒绝拆除。纠纷8年未果,陈某于2009年9月10日向兰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将宅基地北端的房屋及砖墙拆除。

    出庭应诉的张某见陈某拥有土地证,认为兰考县政府为陈某颁发的土地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财产使用权,遂于2009年11月18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县政府为第三人陈某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民事诉讼程序中止。

    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积怨长达8年没有解决,他们情绪对立非常强烈,见面就出言不逊,甚至大打出手。行政庭的法官清楚地意识到,如果案件处理不好,后果将不堪设想。经过慎重考虑,合议庭决定通过协调寻找突破口。

    之后,庭长和庭里的同志便成了原告张某、第三人陈某家中的常客。法官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法律、法规。寻找原告的诉求与第三人承受能力的差距,经过倾心协调,原告张某终于同意调解,并提出按土地房屋拆迁价格的赔偿要求。案件出现了转机,法官们劲头更足,他们打破常规,加班加点,分别做原告、第三人的思想工作,还设身处地为他们想办法,找路子,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法官的真情实意让当事人深受感动。终于,原告张某与第三人陈某达成了一致协议。原告张某撤回行政起诉,并自行找来拆房人员将其所建房屋拆除。陈某也主动撤回民事起诉。一场长达8年的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赵西雷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89007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