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多设于乡镇、村庄,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也最密切。兰考法院东坝头法庭在处理人民群众的诉求时,侧重以当事人为中心,释法明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服、主动履行义务,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6月1日,一大早,就看到有四个年长的人在法庭等候,经询问得知,四位老人分别是刘某、雷某、王某、张某,他们一早来法庭说要告被告李某某,拖欠他们四人工资15000余元,钱虽不多,欠的时间将近五年,被告李某某一直找借口就是不给。他们越说越激动,讲到生活的难处讨要工资的艰辛,王某不禁落了泪。鉴于此,坝头法庭王于红法官让他们到接待室对案件进行详细了解。
四原告系同村村民,因年纪原因,无法外出务工,为了补贴家用就想着在村附近打个零工。2015年,四原告跟被告李某某在县城附近工地干杂货,一天150元钱,平时都是李某某给四原告计工,偶尔借支点生活费。务工结束,李某某称老板没结算让等一等,在四原告的要求下,李某某分别出具的结算条,一千多元、两千多元、壹万多元不等。打过结算条后,李某某没再给过一分钱。碍于四原告与李某某也是一个村的,不便撕破了打官司,但听说其他村的通过法庭要过了工资,四原告这才找人写了诉状,一大早赶来法庭。
经详细询问,李某某并不是四原告的雇主,李某某仅仅是工地的工长、负责人,背后另有老板李某、孔某,四原告也知道一点,李某某也是打工的,好像是跟着他外甥李某干活。得知这一消息,王法官立即联系李某某到法庭说明情况,得知实情后,通过李某某找到李某的电话并通知其立即到法庭,通过询问李某和李某某并记录在案,固定证据,同时又发现背后还有关联人员孔某,孔某与李某是合伙人,系四原告的雇主,李某某系工地工长。理清事实及法律关系,王法官让四原告改写了诉状,并另行通知双方到庭调解此案。
6月10日,四原告及被告均按时到庭,由坝头法庭庭长孙岩魁主持调解工作,双方对王法官制作询问笔录固定的事实均予以认可,被告李某及孔某以工地未结算完毕,赔了几十万为由,摆难处,想分期打调解协议,孙岩魁法官对二被告这一想法及时予以制止并进行教育,从法律上来说,四原告打的是零工,和被告与他人结算没什么法律关系,你们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没有争议,可以按照小额诉讼程序立即处理,让你们清偿工资;从情理上说,四原告年龄比较大,按理说是长辈,恁大一把年纪还打零工补贴家用,这种心情做子女的都能理解,这个工资也不多,一共15000多元,都欠5年了还不给结清,换位想想咱家都有老人,都有难的时候,你们于心何忍……说到这,二被告也不再争执了,拿起了电话,开始联系人,无论如何也得把钱筹齐了。经过半个小时的沟通,二被告的微信不断有转账进入,在孙法官及书记员的见证下被告将拖欠四原告5年之久的工资及诉讼费一次性、足额支付原告。当庭收到工资后,四原告申请撤诉。
表达了对法庭工作人员的感激后,四原告没有停歇,说:“正是麦忙、还得浇地,地里很多活,就匆忙离开。”看着他们匆匆离去的背影,别有一番滋味涌上心头-苦涩、欣慰。
5年拖欠工资,一朝立案,10日清偿完毕,这就是兰考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为民解忧,让公正提速的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