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每日一“典”:养狗要栓绳,伤人要担责】

发布时间:2020-08-19 13:03:18


养狗不牵绳违法吗?宠物主人注意啦!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责任编辑:梨梨    

文章出处: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89479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