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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监护人资格被撤销,负担义务照常】

发布时间:2020-08-24 11:16:40


监护人的资格被撤销后,对被监护人的负担义务继续履行!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责任编辑:梨梨    

文章出处: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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