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2010年7月1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一行3人,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兴隆等的陪同下莅临兰考法院,就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工作展开调研。兰考县委政法委书记高秋玲、兰考法院院长孔令营以及相关庭室的负责人、部分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加了调研座谈。
在座谈会上,兰考法院院长孔令营首先介绍了该院近年来人民陪审工作开展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对人民陪审工作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和交流。大家结合各自体会和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陪审工作提出了非常有建设性的建议:一是要加强陪审员管理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业务交流,切实改变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成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三是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提供经费等相关保障;四是扩大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的运用范围,使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到审判、调解等全过程,充分发挥其化解矛盾的作用。
开封市中院院长张兴隆在谈到设立人民陪审员的意义及如何发挥作用时提出,要强化对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培训等工作;要与当前开展的巡回审判相结合,尽量到当地开庭,方便陪审员及人民陪审团成员出庭。张兴隆院长还就陪审员及人民陪审团成员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修订建议。
王韶华在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后,首先对兰考法院的人民陪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这次调研活动主要目的是就当前人民陪审员及人民陪审团开展工作情况,倾听一下最基层的真实声音,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调研总结,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地促进陪审工作。他强调人民陪审是司法制度的基本制度,是司法大众化和民主化的具体体现,符合以后司法发展的方向。他对人民陪审工作做出一下强调和要求:一是顺应时代发展,人民陪审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应着眼于长远,不断改进和完善陪审制度,在更加突出司法的人民性和民主化上做文章。二是陪审员和陪审团成员的作用重在协助司法、见证司法、掌理司法,特别要在掌理司法方面下功夫,有新意,要创新,达到新的层次。他表示一定把大家对人民陪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带回去,归纳整理,促进人民陪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