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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促履行 以行动护航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1-12-28 11:17:20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职能作用,为乡村振兴和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河南兰考县人民法院顺利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最后案件圆满执结。

    据悉,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因承建兰考某小区1#、2#楼建设工程项目,需用大量商砼,2019年1月份,置业有限公司和兰考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砼供需合同》,混凝土公司按照置业有限公司的要求将商砼运送至施工工地。混凝土公司按照合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置业有限公司未及时支付商砼货款。经多次催要无果,置业有限公司仅支付部分商砼款,仍欠1019930.65元。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混凝土有限公司起诉至兰考法院。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置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21年4月29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混凝土有限公司商砼款1019930.95元。

    调解书生效后,被告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兰考法院对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高度重视,执行法官通过与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具体运营情况。因疫情影响,被执行人公司资金出现周转困难,无法按照调解协议及时给付货款。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理念,执行法官没有机械办案执法,而是鼓励、帮扶被执行企业重新运转,使其逐步具备清偿能力。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混凝土有限公司请求暂时终结执行。两周后,被执行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请求法院划拨其公司账户进而履行还款义务,本案圆满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兰考法院从保护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以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最后促成执行和解,体现了司法执行的力度与温度,实现多方共赢。下一步,兰考法院将充分运用执行和解方式,拓宽企业案件执行渠道,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选择对被执行企业影响最小的方式执行,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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