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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16:03:37


                                   兰考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  童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朱予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曲肇林  党组成员、副院长

    卜  凯  党组成员、副院长

    魏思杰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房庆伟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和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牵头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3项指标落实,配合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不动产登记、信用环境4项指标落实,统筹协调法院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各项工作,审议研究法院参与营商环境工作优化提升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营商环境涉法院事项评价等相关工作,推动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

    主  任:曲肇林(兼)

    副主任:魏思杰、房庆伟

    成  员:李进良  王玉平  徐庆永  亓国战  陈映映

    张伟献  刘  富  管 楠   张永红  杨想军

    汪  鑫  王顺营  朱睿聪  李桂辉  赵红霞

    童秋霞  范东晓  张利芳  吉嫚婷

    办公室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

    (一)指导协调组

    组  长:朱予东

    成  员:李进良 童秋霞

    职  责:

    1.组织全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推进开展。

    2.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安排相关工作。

    3.加强与营商环境相关组织部门、评价机构的沟通、协调、对接,在省、市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相关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按要求向各级评价机构报送佐证材料、典型案例、组织人员参加各级评价机构对法院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的考评。

    5.其他日常工作。

    (二)综合材料组

    组  长:房庆伟

    成  员:孙岩魁  张永红  管 楠  张利芳  吉嫚婷

    职  责:

    起草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工作安排部署等各类文稿,以及营商环境各类工作会议的安排布置。 

    (三)“执行合同”专项组

    组  长:魏思杰

    成  员:徐庆永  陈映映  汪鑫  王顺营  朱睿聪

    职  责:

    1.对照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执行合同指标,缩短执行时间,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到位金额,与各部门联动,实现网络联动查控,加大信用监督惩戒措施力度,全面及时保护胜诉企业合法利益。

    2.做好执行合同数据、执行数据提取填报工作,确保数据客观、真实、最优化。

    3.挖掘公布执行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和社会成效,注意佐证材料积累。

    4.优化提升其他“执行合同”指标。

    (四)“办理破产”专项组

    组  长:朱予东

    成  员:李进良  王玉平

    职  责:

    1.对照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办理破产指标,通过在破产审判中压缩收回债务所需时间,降低收回债务所需成本,提高债权人回收率,积极推进破产重整,优化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

    2.做好破产数据提取填报工作,确保数据客观、真实、最优化。

    3.挖掘公布破产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和社会成效,注意佐证材料积累。

    4.优化提升其他“办理破产”指标。

    (五)走访调研组

    组  长:卜凯

    成  员:张伟献  刘 富  杨想军

    职  责:

    1.对照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注重调研,指导两级法院审理合同案件,注重办案质量与效率,缩短审理结案时间,降低审理成本,形成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良好环境。

    2.通过调研,挖掘发布合同类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和社会成效,注意佐证材料积累。

    3.通过走访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企业问卷调查填报满意度高,获得感强,并注重该部分宣传报道素材积累。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房庆伟

    成  员:张利芳  吉嫚婷

    职  责:

    1.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通过多样化宣传形式,将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部署安排、工作举措和主要成效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展现。创新宣传方式,组织策划主题活动,引导开展广泛普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考核细则。将宣传工作量化考核,明确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形成责任明确、奖惩有度、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调动各部门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七)考核评价组

    组  长:曲肇林

    成  员:张永红  童秋霞   管 楠   白宾宾

    职  责:

    1.收集汇总本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材料,每月20日前按照中院制定的《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对当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综自评。

    2.每季召开例会,安排部署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并将上季度工作情况记录在档。

    3.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入各部门年终考核。

    (八)督导检查组

    组  长:房庆伟

    成  员:李桂辉  赵红霞

    职  责:

    1.强化监督检查。对照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评价指标要求,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监督检查及时跟进。

    2.对营商环境考评项目进行督查暗访。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戒形式主义。严抓典型案例,对在办理案件中刁难企业、给企业增加负担或有其他徇私枉法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兰考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日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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