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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活动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4 16:07:51


                                             兰考县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兰考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3日

    

                                     兰考县人民法院

                          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法院专业优势,延伸法治服务,减少民营企业纠纷,增强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干事创业信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优化兰考县营商环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双八条”和上级法院的具体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实践导向,针对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影响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法律问题,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将法律服务、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组建法院法律专业服务团队,深入持续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意识,防范法律风险,减少经营中的纠纷,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深化司法服务理念。提升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定心丸”的认识,全面把握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促进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中健康发展,积极为兰考经济发展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2.切实帮扶民营企业。坚持关口前移,前置防线,前期处置,深入排查民营企业存在的法治问题,坚持“走出去”实实在在提供法律服务,“引进来”切切实实解决问题,做到法律服务规则明确,经济交往结果可预期,着力提升民营企业依法解决问题能力,减少民营企业经营纠纷,全面夯实民营企业应对风险挑战的法律保障。

    3.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法院专业优势,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体民营企业之难、解民营企业之困,以优质司法服务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和法院干警形象,以优质司法服务争取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三、组织建设

    成立“法律专业服务”领导小组,兰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童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东启、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主任聂新胜,县政协民法委主任韩婧、县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任军民,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予东任副组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志强,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卜凯、曲肇林,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思杰、办公室主任房庆伟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室(下称联络办),联络办设在县法院。联络办主任由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予东兼任,联络办副主任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房庆伟担任,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民营企业等日常联络及组织法律专业服务队的日常工作开展等。

    法律专业服务团队,由县法院员额法官组成,负责联络办交办的民营企业需要的法律咨询、服务、审核合同等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联络办公室。

    四、工作开展

    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活动由法院联合县人大、政协及工商联共同开展,县人大、政协及工商联负责民营企业联系工作,对需要法律服务的民营企业,进行初步筛查、把关,并汇总成册,提交县法院法律专业服务联络办;县法院负责分析民营企业的具体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主动“走出去”,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确定双周周五(双周为每月的第二周及第四周)为活动日,联络办于活动日组织法律专业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等活动,拓宽与民营企业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了解与民营企业发展直接相关的法律问题,全面掌握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状况和法律需求。根据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向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宣讲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宣讲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减少民营企业在经营中的纠纷。调研、走访、宣讲等法律服务结束后,联络办负责整理相应材料,并月报法律专业服务领导小组。

    (二)积极“请进来”,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对需要法律服务的民营企业,由联络办负责接待,并根据其咨询法律问题类型推荐相应对口法律专业服务团队成员为咨询企业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指导。对能够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应当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审查经济合同等方式提供便捷服务;对不能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应当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对需要进入诉讼程序解决问题的,提供诉讼便利,直接对接诉讼服务窗口,快速办理。另外,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负责人、民营企业负责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成员的法律专业服务钉钉群,通过视频互动、群聊等现代化通讯模式在线为民营企业答疑解惑,实现便捷、高效法律服务。联络办每周对法律服务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月报法律专业服务领导小组。

    (三)坚持“沉下来”,源头预防企业涉违法风险。领导小组根据联络办报送材料情况,提取汇总民营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共性法律问题和典型个性问题,依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列席参会。针对企业法治建设状况和法律需求,讲解法律相关规定,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或预防方案,引导民营企业家树立法治思维,从源头上预防企业涉违法风险。

    (四)努力“推出去”,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结合具体工作,及时跟踪报道法律专业服务团队的具体做法,通过主流媒体,形成宣传矩阵,以点带面扩大举措影响力。同时,对经验做法、典型案件、先进人物等重点宣传报道,营造尊重、关心、支持民营企业的浓厚氛围,推动构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附件:县法院法律专业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名册

    县法院法律专业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名册

    马俊超  县法院刑庭庭长

    李进良  县法院行政庭庭长

    张伟献  县法院民一庭庭长

    刘  富  县法院民二庭庭长

    管  楠  县法院速裁一庭负责人

    张永红  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速裁二庭负责人

    亓国战  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速裁三庭负责人

    倪  盎  县法院考城法庭庭长

    张来彬  县法院堌阳法庭庭长

    路宏善  县法院闫楼法庭庭长

    孙岩魁  县法院坝头法庭庭长

    杨想军  县法院巡回法庭庭长

    陈映映  县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

    童秋霞  县法院审管办主任

    武令涛  县法院员额法官

    张  茜  县法院员额法官

    徐红伟  县法院员额法官

    鲁鸣铎  县法院员额法官

    郭合田  县法院员额法官

责任编辑:梨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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