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障全市“三个一批”项目、“四个50”企业建设任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根据县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结合兰考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坚持服务导向、实践导向、问题导向,针对影响制约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做好营商环境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加强。全体干警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看待,作为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来推动,作为推进法院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来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上来。
2.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改善提升。立足岗位职责,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对照任务分工,逐项落实落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重监督、严考核,确保年度工作目标高质量落实,确保我院审判质效指标特别是核心指标、关键指标稳步提升,整体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3.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树立。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注重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以优秀审判树立法律权成和司法公信力,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和法院干警形象,以优质服务争取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和人民群众满意认同。
三、工作任务
(一)谨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法司法措施
规范适用保全措施,杜绝超标的查封,能活封尽量活封,慎用执行强制措施,尽可能保全查封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至少保留一个企业基本账户,一般不对固定性生产经营设施采取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保证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减少因保全查封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严格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对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及时恢复企业信用。对因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审慎认定失信行为,采取宽限措施,协调引导长期履行,促进执行和解。
(二)加强产权保护工作
提升司法保护效率。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改革,健全完善与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推动健全知识产权案件评查、信息通报、错案追究、信息公示等制度,提升审判公信力。依法适用简单案件速裁、简易程序,提升审判效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办案力度,依法监督纠正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审判、执行违法行为。
(三)积极化解拖欠企业账款
以快立、快审、快执机制确保中小微企业账款及时回笼。开辟律师通道,优化诉讼服务。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立案,材料齐全的做到即来即立,如材料不充分的,一次性告知补全材料,坚决不跑第二趟;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诉前调解窗口,返聘退休法官进行诉前调解,配备专门书记员,并已建立与县综治中心对接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对涉及企业的纠纷,在其同意的基础上,首先进行诉前调解,尽量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
深推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执行效率。针对企业普遍提出的解决纠纷时间长问题,设立了四个速裁庭,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提高审判效率,同时不断优化送达、庭前准备、庭审、裁判文书制作等各环节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对涉企案件进行督促督办,深入贯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理念,积极采用调解、和解、当庭清结、自动履行等方式解决纠纷。
(四)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恶意逃废债
全面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集中打击“老赖”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力推进。开展集中打击“老赖”行动,运用拘传、拘留及罚款的手段,迫使老赖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规避执行、躲避执行的“老赖”形成高压态势,从而有力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继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持续打击侵蚀基层政权、扰乱市场秩序、垄断工程建设、破坏自然资源、操纵“黄赌毒”等涉黑恶犯罪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案件办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六)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利用《今日兰考》、兰考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面向社会公开法院七项承诺措施,收集企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诉讼服务高质量提升;积极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同上级法院做好汇报对接工作,召开营商环境工作培训会,向企业发放企业防范风险100条及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口袋书、公开法院班子成员及各业务庭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七)深化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行动,为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主动“走出去”,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认真开展全市法院系统“三送三收”企业走访活动,根据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向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宣讲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宣讲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减少民营企业在经营中的纠纷。
2.积极“请进来”,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对需要法律服务的民营企业,由联络办负责接待,并根据其咨询法律问题类型推荐相应对口法律专业服务团队成员为咨询企业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指导。对能够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审查经济合同等方式提供便捷服务;对不能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对需要进入诉讼程序解决问题的,提供诉讼便利,直接对接诉讼服务窗口,快速办理,实现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护航企业工作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司法办案和司法管理中,各部门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审判执行服务中心加强对全院优化营商环境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通过召开例会、推进会,检查考核、下发通报等多种形式,跟踪问效,强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二)积极争取支持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及时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工作进展,请求帮助解决重大疑难问题,争取理解支持。同时,注重推动横向联动,积极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肃督查问责
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统一发力、一体推进。要加强督查问责,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确保工作各方面、环节有效衔接、高效运转。对于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延误、影响全市法院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兰考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