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执行难不能靠执行局单打独斗,要树立全院“一盘 棋”思想,兰考县法院构建“立审执”协调运行机制,实现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无缝对接。围绕当事人的诉求,高效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把财产保全和当庭清结、自动履行贯穿工作始终,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从 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
一 、抓源头,用足用活财产保全
前移执行触角,用足用活财产保全措施,及时高效固 定当事人的财产,实现以保全促调解、促审判、促执行。 一是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财产保全窗 口,一站式办理财产保全工作。二是在立案时积极主动要求当事人申请财产保 全,审判过程中发现被告有财产的,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是充分做好“线上”查控,重点做好“线下”财产的实 地查勘与管控,尤其是未登记的财产核查,并制作财产查 控清单,随卷移送,为当庭清结和自动履行奠定基础。2022 年上半年,我院民商事案件有效保全率 35.39%,共办结财产保全案件 1363 件,保全到位标的 3.95 亿元,使我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平均维持在 55%左右。
二 、统一标准,用好当庭清结和自动履行
当庭清结是指“在案件立案后裁判前, 审判团队依据 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法引导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 即时兑现”。自动履行是指“在法院裁判后申请执行前,审 判团队主动引导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 具体做法是 审判团队结合综合执行团队反馈的财产查控情况及双方 的争议焦点等,释明利害关系,积极调解引导当事人当庭 清结和自动履行。通过电话、微信、实地回访等途径,促 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2021 年当庭清结、自动履行 1591 件,2022 年上半年共审结有给付内容民事案件 2189 件,当庭清结和自动履行 587 件,履行占比 26.82%,即 26 .82% 有给付内容的民事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即得到实质化解,仅 295 件进入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减少了执行案件的同时 提升了当事人的获得感。
三 、完善考核标准,加强管理监督
1. 将当庭清结率 、自动履行率纳入员额法官考核体
系,作为评价员额法官办案实效指标和晋升、选升依据,并制定了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在考核绩效时予以加分,对后进的进行督促通报,进一步促进审判法 官更加注重当庭清结、 自动履行工作。
2. 案件审理期间,办案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当庭清
结;案件生效后,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劝导、实地回访等途径,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 降低执行案件增量;对拒不履行的,引导申请人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3. 在审判执行服务中心设专人负责全院有给付义务的案件当庭清洁、自动履行的督导、回访当事人和判后答疑工作。每月对当庭清结、自动履行情况及转化执行案件 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压实责任。
兰考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