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纳入失信企业及负责人惩戒的函
发布时间:2022-04-28 17:58:45
兰考县人民法院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于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自然人及企业,请你单位按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自然人应禁止担任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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