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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未还协议破 强制执行树法威

发布时间:2023-09-16 09:08:31


    诚实守信是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人人要敬畏法律,企图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切莫以身试法。

    杨某与谢某、王某、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谢某、王某、黄某未按时支付货款,杨某将谢某、王某、黄某诉至兰考县法院。法官审理后判决谢某、王某、黄某应给付杨某借款72000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谢某、王某、黄某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杨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兰考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谢某、王某、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将被执行人谢某带回兰考县法院,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达成和解协议后谢某仍未按协议履行,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王某带回法院,因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兰考县法院依法将其拘留。拘留后被执行人王某家属将剩余全部案款给付申请人杨某,该案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杨某对兰考县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兰考县人民法院依法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先对该案进行调节,被执行人并未按照调解履行后,依法通过拘留措施打击被执行人,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树立了法律权威,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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