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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3-05-16 09:28:49


    黄某与肖某是邻居,住在一个胡同,肖某家临着大路,黄某住在胡同里面,需从肖某家院墙外经过。双方因土地纠纷时有矛盾,肖某便用砖头砌墙堵住胡同通道,并在通道内种上农作物。为维护自身权益,黄某一纸诉状将肖某告上法庭。

    兰考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原告出路胡同口的砖墙和农作物予以清除。后被告未按期履行,执行干警便依法对其传唤,耐心做思想工作,阐明利害关系,肖某表示回家后便将障碍物予以清除。但好景不长,一个月后,肖某又将黄某出路胡同口的砖墙重新堵上,声称那是他的地,他想放什么东西就放什么东西,谁都管不住。黄某无奈之下向法院寻求帮助。

    执行干警告诉肖某,如果对土地所属权有疑问,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无视法院判决,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肖某仍不听劝告,态度恶劣。考虑到黄某年龄较大,肖某又嚣张跋扈,为避免矛盾激化,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肖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看到执行干警要带其体检,肖某心生胆怯,意识到了一意孤行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当即打电话安排家人将障碍物全部清除。至此,该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圆满执结,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黄某之子得知执行干警解决了其父的烦心事,送来印有“执法公正  护国安民”的锦旗表示感谢。

    群众之事无小事,兰考县法院强化执行举措,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坚决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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